有一個現代愛情理論,說「你最愛的通常都不是你身邊那位」。我卻認為倒不如不要將最愛的人留在身邊。
因為失去的感覺是很難受,愛得愈深依賴愈深,失去時就更痛。兩人相愛結伴終生,總有一人先走,若愛得深,失去時會更死去活來。怕痛的人是否就應控制自己的愛?將「最愛」留在不會失去的回憶之中?
回憶通常是最美好的。當日初戀情人可愛笑容的畫面,不會因二十年後的她是個大肥婆而改變。兒時那碗有如極品般的豉油撈飯,不會因你今天嘴叼了且怕膽固醇而變味。同樣地,如果把自己對最愛的人的情感,默默地藏在心深處,那麼她就會像吃了防腐劑般永恆不變,永遠的脫濁美麗。
再者愛情根本就是「變幻原是永恆」的化身。你以為自己會對她貞忠到老,倒頭來那段情可能只是長久但不深刻。你以為是一段蜻蜓點水的霧水情緣,卻可能令你一世刻骨銘心。今天的「最愛」可以隨時間而流逝:有一天,你突然發現那份感覺消失了……是時間帶走了它?是你變了質?是她變了質?是你與她的價值觀變得不一樣了?還是這世界變了?即使你找到答案也是徒然,變了的感情多數不會回來的。
我曾妙想天開的想,人們是否都應狠狠地離開今天的摯愛,在任何可能動搖兩人關係的事情發生之前,在二人互相依賴得不可分離之前,把這份情鎖成一段段帶點遺憾的回憶 — 最愛的遺憾,遺憾的最愛。
寫於看「別了誘情人」(Sayonara Itsuka) 後
我認為那是現代人自我保護機制加强了的後遺, 因為怕受傷, 不其然的作出了逃避, 甚至先傷害別人, 卻沒有了堅守那些”虛幻”的價值的決心、信心和勇氣。
機遇導致的霧水情緣, 留下那種無奈的遺憾美, 是真的, 亦無可避免; 但如果要人為的製造那份”遺憾美”, 我認為是殘忍的、會造成傷害的而不可為之的。
豬油撈飯先有膽固醇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