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要buy得其所

團購,相信很多人都試過。團購的原意是消費者跟商家佬講:嗱,如果我能夠集腋成裘幫你揾到50個客跟你買呢件貨,打個折呢! 以數量換取折扣,一直都是經營買賣者的不二之門,否則又怎會有批發與零售之分。「團購」這概念剛登陸香港時,是真真正正要等成團的:我試過付了款買一件貨品,最後因為湊不夠訂單而泡了湯,要退款;不過時下的團購已經「變質」成特賣場或者限時優惠的模式,純粹以折扣吸引顧客,就算貨品只賣得一件都無問題,不再會發生成不了團的情景。 小弟都是團購粉絲,間唔中就會上幾個較大型的團購網站望望有沒有筍刁。我比較少在團購買貨品,因為見過幾次團購網會 mark 高個定價再打個六折俾你,我隨便上網格價就發現其實根本無平過!再者現在我們有偉大的淘寶,如果不是大牌子的產品,很多時自己去淘一淘都可以找到相同的啦! 我買的多數是飲食相關的優惠 — 在香港出街食飯,無辦法用淘寶來代替了吧!如果買的是現兜兜的現金券,明碼實價知道便宜了多少;如果選擇的是一些優惠套餐,小弟就通常會揀自己有去過的餐廳,這樣有個概念知道平日在這間餐廳的消費是多少,比較容易判斷團購的優惠是否真的抵買。 還有,每次買的時候一定要望清楚優惠細則,e世代的好處是商家不再可以將這些條款用 font 6 寫出來,消費者就無咁容易眼大睇過籠,不過每次在按下「購買」前都一定要提醒自己好好的睇一次細則。最常見的「魔鬼」包括:只可以在冇雷公咁遠的分店兌換、只可以在平日最唔方便的時候 (ie 你返緊工時) 使用、要事前打電話訂抬但早兩個星期打去都話full晒、優惠一星期內就要用等等。 講咁耐,其實我本來是想分享一些商家參與團購的事情,誰不知一講到自身的經驗就停唔到,唯有下次《團購要sell得其所》繼續講! Please come and like my Facebook Page if you find my blog interesting: https://www.facebook.com/jailbreakpl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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