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你租了間屋做你的安樂窩,簽晒租約,裝修都做得七七八八時,業主突然跟你講:我間餐廳就在樓下,個洗手間壞了,麻煩你在大門間出一條走廊讓我的食客可以來用屋內的客廁。仲要話,「我係業主,所以你無得 Say No。」你會點?
雖然酒店的S小姐保證一定會將條走廊佈置得好好睇睇,不會破壞我們婚禮的美觀性,而且會全數負責這些額外佈置的費用。不過你已經在最 critical moment 嚴重影響我倆的心情,這個又可以點計!我見 EC 一收到這個 whatsapp,成個人立刻頹了,雙眼好像快要湧出淚水一般。對於女人視之為一世人最重要的一件人生大事,你這樣突然殺出一個「程咬金」,你知道是有多大的打擊嗎?
作為較理性的男人,收到 whatsapp 時我除了感到由心底而發的一股憤怒外,反而很冷靜,可能是之前籌備途中整個 Auberge 團隊已經給我們不少「驚喜」,所以已經訓練得我對此有點麻木了。我心底裡盤算:查實有乜人會山長水遠去到愉景灣睇示範單位??你見不論是東至將軍澳,或者西至洪水橋的新盤,示範單位都一定是設在 IFC 等交通方便的市中心,諗得出在愉景灣搞示範單位的那位 marketing 的同事,是不是少了點 common sense?
不過,這亦不代表我會就這樣逆來順受,因為道理是在我們這一邊。還有更重要的是:我真係好唔「 kur」!點可能就這樣你想怎樣就怎樣,你懂不懂甚麼是合約精神?仲有,你過來侵占我的「領土」,著數要攞,但一點補償都無 (整靚條走廊唔算啦呀嘛?!),是不是有點那個呢?
我第一時間話「唔得喎!」、「點可以咁?」再跟個 S小姐講「你話唔到事,我要直接跟你 manager 講」。我不是串9她,這是事實。
第二天早上 manager J小姐親自打電話給我,她當然再將她們會如何如何確保我們的婚禮受最少影響的全盤計劃再講一次… yawn… 我就現兜兜重申這個「侵占領土」的行為我倆不能接受!我跟她說我們最想最想最想的就是保持我們領土的完整性 — Amalfi 取消在我結婚當日開放 Showroom,將一個完整的結婚場地還給我們!如果真的不行,就索性將我們婚禮條數全數 waive 掉,反正他們賣個單位都唔止呢個價啦!作為一個專業的前銀行 sales,我是專登獅子開大口,反正我們只想拿回場地,其實並不是在意有甚麼賠償,我要提出一個 ridiculous 的價錢讓他們知道我們有多不滿,我才沒有奢望過她們會咁闊佬!
她說她會反映我們的要求,盡力為我們爭取。
聽住先啦……
星期三我都在衝公司的 project,J小姐無覆我亦無時間去追。到星期四下午,她終於覆 call,答案是:N-O-,NO!賣樓部說開 Showroom 賣樓一事如箭在弦,改不了期,但作為補償,酒店會免費讓我們在結婚當天用酒店的馬車。
我 DIU!當初我們早早就 book 了隻馬車啦!但是因為我們要在戶外做 lunch buffet,隻馬仔無位行才取消了。現在我要隻馬仔又「把托」呀!可不可以再無誠意d…?
我當晚就跟 EC 開個緊急會議,最後決定無計,一定要搞大佢 — 報去蘋果、壹仔… 就無謂啦,實際d,第二朝趁還「只是」星期五立即去向消委會投訴!
不得不表揚消委會的吳小姐,星期五未能拆掂個 case,星期六都 OT 幫我們繼續跟進!(而且之後亦有主動打來跟我 follow-up 事情的發展) 認真辛苦晒!好消息是她的出現令酒店的 General Manager (GM) 都現了形;但壞消息是儘管如此,都仍舊是 Showroom 照開,樓照賣。
距離我們大喜之日剩下不足24小時,我跟 EC 也無奈地只能接受這個事實。
搞大件事的好處是,到我們結婚當日,全酒店相關的 managers 全部都要到場 standby!我相信酒店都知道和認同是他們理虧,所以總動員出動確保零出錯。F&B、Events、Venue 的阿頭全部星期日要來 OT,哈哈!在我們行禮過後,食 lunch 之前,連阿 GM 都專乘過來跟我揸個手,還留下份酒店的禮物賀我們新婚喎。
我不能否認個走廊確實佈置得不錯,不知內情的絕對估不到原來這是用來分隔 Showroom 跟我們的 reception 範圍。而亦正如我所料,個 Showroom 是一‧個‧人‧都‧無。我真的不知道開來「把托」?
還好個婚禮總算順利舉行,我跟 EC 正式「凳凳凳凳」。lunch buffet 後就到全日行禮之外的第二個高潮位:埋單!
F&B manager J先生拿了將單過來,小心翼翼的跟我 go through 了些數目後,我就老實不客氣跟他說:事情未解決,我想 hold 住張單 (這亦是消委會吳小姐提議我可以做),他聽了大為緊張,立即話要請示上頭。Sure, go ahead!
過了10分鐘,他回來跟我說:「你可以走了。」張單就這樣拖住先。
現在我婚已結,尾數又拖著未找,這時候我就不急了。睇住啦,不出3日,酒店一定會來找我講數!
3日未到,電郵已到!這次由 GM 親自出馬,先講她有多抱歉,又話 surprise 我搞到去消委會 (揾消委會真係堅有用喎!),個 offer 加了點誠意 — 兩晚的 hotel suite。但我仍跟她說:我放假都出埠玩啦,愉景灣我無興趣!你索性現兜兜免條尾數好過啦!最後,她還價尾數減半,算啦,殺你啦!
講到尾,我其實都有點同情間酒店,我估她們都只是被知會者,根本無 say 去阻止個 Showroom 開門,只能怪她們一開始租場給我們時無想清楚睇清楚,原來我們已佔用了 Showroom 門口的一片地段,而婚禮當日的安排亦算不錯。但畢竟全個愉景灣都是屬於 HKR 的,各大部門竟然是零溝通,還要在人家結婚前才出聲掠奪我們的場地,真是好低手,令人好失望。完全暴露出這是一間管理得如何差勁和如何不尊重客人的公司。還有,開放一個連周末都無人去的 Showroom,咁大間公司其實有無 business sense?我想 HKR 長期偏安是一個正確的決定,跳出愉景灣這個寧靜的小島,它可能會淪為大鱷的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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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hought on “地產霸權破壞我們的婚禮 — 我的場地不是我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