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a Good Friend

I usually like to write in Chinese because that’s my mother tongue and I express myself better. I am writing this in English for my good friend R in the US. She’s a Chinese but unfortunately her Chinese is quite… er…… Let me put it this way, her spoken Chinglish is probably much better th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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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恐懼嗎?

港股由32,000跌到14,500,全世界金融制度爆煲,美國五大投資銀行一夜消失,美國及歐洲經濟將步入衰退潮…… 你恐懼嗎? 股市千點千點的碌下來,四周看淡之聲不絕,13,000、12,000、……甚至回到SARS時的8,000點的大淡友都有。向上看的呢?沒有…… 你恐懼嗎? 你今天看見恆指兩天來大插近2,000點,早前夢寐以求的心水股跌得如此吸引,買啦!!!一星期後,帳面上已蝕了20%,賣唔賣好?……如是者repeat,repeat再repeat…… 你恐懼嗎? 我恐懼。 所以我覺得股市差不多見底了。 *等一等,我只是一個在一間破產銀行打工的小嘍囉;我沒有放時間去讀上市公司的年報;我就像你一樣,每天讀陸叔曾淵滄黃國英石鏡泉的專欄,人話淡就驚,人話好就心雄。Hm…好似無乜理由你要信我。 但我在想: 1) 當全球所有政府都瞓身救市,齊心合力的情況簡直只有外星人襲地球時才會再見到。如果咁都救唔番,美國歐洲都要破產,你買唔買都是死路一條。 2) 十個人中十個喊淡,係唔係有點似曾相識呢?30,000點時,十個人中十個喊好 3) Warren Buffett開始做嘢!入股GS跟GE每年收10%股息(恨死隔籬!)仲用私己錢買。都係quote番佢老人家最喜歡那句:「在別人貪婪時要恐懼, 在別人恐懼時要貪婪」 4) 衰退<>跌市。股市可是常常走在經濟之前 咁係唔係要買? 如果你讀了上述數百字就開始想入市,請重讀上面打了*那一段。一個咁嘅人講幾句你就想買,我勸你都係乖乖地收好D錢係銀行。 我會唔會買?會,但只敢買少少。 因為我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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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迷債清白

迷你債券,我沒有買,也沒有賣。 迷你債券,出事前我都不知背後是怎麼一回事,直至上星期一位曾接觸迷債的同事解釋一番才明白了是如何運作。 連我這行內人都不明白的「東西」,就肯定要叫做「毒債」,全香港人都要叫它做「高風險」,對嗎? 那我想打個比喻,你喝過益力多、可樂沒有?你知道什麼是活性乳酸菌嗎?你知道可樂的成分是什麼嗎? 我不知道,所以我認為應該界定益力多跟可樂是高風險飲品!所有超市應該立刻停售!!! 在這日新月異的年代,過去十多年來衍生金融產品極速發展。無疑,這些是比較複雜的產品,不是普羅市民能輕易明白,而且也可算令人聞風喪膽的「次按風暴」的始作俑者。但是,這不代表所有「衍生工具」就要與「高風險」畫上等號。我們賣衍生工具時,的確會因它們的可能回報及發生的或然律,分類為高、中、低風險。低風險的意思大慨是在最壞的情況下,投資者都最少拿回本金。但不代表低風險的回報不可以是複雜的回報。 我講咁耐,想帶出的message無非是:顧客不明白產品背後的原理不代表風險高!正如我不知道可樂的成分就代表它是危險的飲品。(I am drinking it right now!)一個成功的marketing campaign,就是應把事情複雜簡單化,用最layman的方法去解釋較艱難的事物,去吸引客人,去sell你的product。迷債的基本回報是,它掛鈎的各大公司沒有發生信貸事件(例如破產),投資者就可以定期收到票息。這是一個簡單易明的解釋。縱使它不是保本,也不是高風險。如果你覺得這些掛鈎的公司信譽良好,你買迷債是很合理的投資,懶理它背後的什麼什麼CDS和什麼什麼掉期合約是那一碼子的事!在雷曼破產之前,投資者確實如期收到它保證的票息啊! OK,我相信第一個質疑是:「那些苦主所買的雷曼迷債所掛鈎的公司都好地地,但現在他們都血本無歸呀!」 我會換另一個角度去分析:試想像苦主用一百萬不是買了雷曼的迷債,而是在雷曼這間銀行做定期存款,雷曼答應每年支付利息,好像好穩陣吧?對不起,倒頭來他們的一百萬都是化為烏有,頂多都是從存款保障基金拿回十萬元賠償。所以,迷債投資一去不返,不是因為它是一個高深複雜的結構性產品,是苦主不幸所托非人,把錢交到雷曼的手裡。十多年前把錢放在國際商業銀行的散戶都是一樣。所以,以為是零風險的存款,放在一間倒閉的銀行,都會是一無所有。相反而言,請不要因為血本無歸便把「高風險毒債」這些名義冠在迷債之上。 第二個質疑大慨是:「銀行職員都沒有解釋迷債的風險,他們根本什麼都不知道,他們欺騙那些苦主迷債就有如存款般安全!」這一點我絕對同意銀行是責無旁貸,其實我覺得這才是問題的癥結!Bottom line is:銀行不可能把迷債說成跟定存一樣,因為即使它不是高風險,它也肯定不是零風險。從各苦主的口供來看,很多人都是被銀行職員誤導下才半推半就買了這些迷債,這絕對是一個mis-selling。 所以,整件事的本因,是銀行推銷手法有誤!請不要再「質」迷債吃「高風險」這死貓了! 我反過來會問,中銀、星展、渣打、荷銀等各為其主的銀行,為什麼每一間銀行的誤導方法都是一模一樣?這不是很奇怪嗎?我很surprise竟然無人針對這方向去追究。作為雷曼的前員工,我不適合去說太多,我只能又引用老夫子另一常見的標題 – 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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