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自殺十式之第四式:揾錯 Partners

上回<第三式>講到要揾一隊「絕配」的創業團隊不容易,如果你好好彩有一班志同道合,又各身懷絕技的隊友,又是否成功在望呢?

未必!

上回講的只是客觀能力上的配對。創業要成功,就有於要過少林寺十八銅人,哪有這麼容易!當然還要看你們隊中各人的性格、價值觀、做事手法等夾不夾。

以我自己為例,小弟天性就比較懶 (我的勤力 genes 俾晒我醫生細妹)。不過如果遇上我有興趣的東西,我都可以好努力好努力好努力去做 (就像現在我好努力好努力好努力在寫這個 series)。如果我遇上一些很勤力的 partners,就 very good 啦!可是我這個懶人做事亦十分主觀,不能輕易說服我。所以如果這個 partner 又勤力又主觀的話,我一定會跟他火星撞地球,一樣是死路一條。

我自幼在一個知書識禮的家庭長大,雖然在惡貫滿盈的投資銀行做過,但我自問做人做事都盡力對得住自己對得住人;縱使有時難免會帶有色眼鏡去 stereotype 某些人,但亦盡量去尊重別人。我這些年幾次創業之中遇過的人不算少,當然有特別投契的,也有「話不投機半句多」的,我也儘量以尊重別人為先。我聽過一個故事,朋友去一間小公司見工,約了下午1點。朋友準時12時50分就到了那間小公司,入到去見排排坐滿了人。等了20分鐘,見已經有兩個應徵者入過會議室,怎麼還是這麼多人?朋友就八卦問問身邊等得有點煩躁的一位應徵者,發覺原來他也是被約了1點面試。旁邊其餘應徵者聽到我們這段對話,也紛紛表態,原來他們5個當中,有兩個是約了12時45分,有三個是約了1點,但進行面試的就只有一人。即是那位老闆從一開始就諗住由得這些應徵者等囉!

 

不尊重你將來要請的下屬,有乜為呢?

我聽到這裡忍不住拋出一句「狗眼看人低」!朋友應聲附和,說她當下就拿起手袋撇了!我也不知道這位老闆是太嫩還是太傻,面試都是為了請個人一起打拼,如果他從請人的一刻已經是如此不尊重人,又點可能請個會為你賣命的員工呢?

我也遇過一個情況,大家 partners 們開例會。有份報紙推銷我們落廣告,我們討論一番之後,覺得效用不大,決定不落了。第二日,負責跟報紙聯絡的 partner 興高采烈的 whatsapp 大家:我幫公司在那份報紙落了一年廣告啦!(吓?!) 因為我跟個 sales 話唔落廣告時,她提出將廣告費再減一半,咁真係好抵,梗係落啦!

當他在沾沾自喜自喜自己的英明神武為公司慳了多少多少廣告費時,我卻是想:咁我們昨日開會來做乜?你一個唔該就可以單一匹馬推翻大家開會的決定,有無尊重過其他的各位 partners?無錯,我都覺得半價了是很抵,但最起碼你都應該先發個 whatsapp 問問大家意見再覆人呀!如果你肯從我們這邊諗,你係咁以做多一步,我相信結果大家多數都是會贊成落廣告,而且我們各位 partners 的感覺會良好得多!

如果你真的揾著一個夾不來的 partner,就大鑊了!創業前,大家志同道合吹吹水諗 idea,就似一對拍拖小情人;一旦決定夾份開公司做生意將 idea 付諸實行時,就有如升呢結婚了!如果結婚後才發覺大家原來都不是太夾,要分手的話,你諗都諗到比拍拖其間的分開複雜得多。除了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外,很多大家已經無分你我或分工合作的職責都要一併處理。如果是和平分手都算了吧,但大家都知愛嘅反面就係恨,這種時候要處理這些縱橫交錯的主觀與客觀關係,可以是很 nasty。而且,去到缺裂了的錢銀關係,同常都不可能「再見亦是朋友」了。所以,揀 partner,撇除了大家究竟有沒有相得益彰的協同效應外,不太熟悉的,怕睇錯人;friend 底的,又怕搞得好搞不好都可能搞到 friend 都無得做。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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