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

今天是難得一遇的大年初一加情人節,特別借此機會,想跟大家分享一段很有意思的祝福。雖然我並不相信任何宗教,但我感到這一段教堂裡的話對所有人都會有所得著。

特別鳴謝Vincent & Eva專程給我找來這份原稿。

『各位, 今天我們來到這莊嚴的教堂, 為一對有堅毅信心, 追隨真理的新人作見證, 見證這對婚姻是神聖的。有人單單在婚姻註冊處, 在美國則在地方法院處結婚, 證明這婚姻是合法的。有人單單在婚筵中結婚, 證明這婚姻是合乎倫理的。合法的, 將來可以以法律保障財產的分配, 婚姻是合同(contract); 合乎社會倫理的, 可以獲得社會道德的支持, 婚姻是承認(endorsement)。惟有在至高聖潔的神面前, 這對年青的男女立約, 婚姻是神聖的盟誓(vow)。在三位一體的神面前所立的盟誓, 是不能被破壞的, 乃是神藉此賜恩福, 世世代代, 直到永永遠的。

林前3:17「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婚姻是聖的, 不是依靠「法律合同」, 不是依靠「社會承認」。創世記第一對新人, 在神的面前立下盟誓, 就像今天一樣; 神作證婚人, 新郎說: 「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聖經說: 「從此二人成為一體。(見– 創2:23-24) 成為一體就不能分開, 世界上沒有人可以叫他們分開。結婚不是為了離婚, 結婚也不是為了報稅, 結婚也不是為了家人的好或惡, 一句話(period), 結婚就是為了合而為一。

神聖的婚姻怎樣可以使兩個不同的人合成一體, 合而為一呢?

兩個人性別不同, 家庭不同, 生活習慣不同, 性情也不盡相同, 怎能終身合在一起呢? 就算互相遷就, 勉強容忍, 你吃我的臭豆腐, 我吃你的榴槤, 最多是暫時的, 所謂「七年之癢」, 最終會養成憂鬱症, 導致離婚。神既然建立這段 婚姻, 神一定賜下一種叫做「真愛」的連合劑, 這不是普通的愛, 普通的愛是講相對的, 你愛我半斤, 我愛你八兩; 講條件的, 在某種情形之下…夫妻本是同林鳥, 大難臨頭各自飛 ; 講財富的…貧賤夫妻百事哀, 不如分了好應該。

「真愛」卻不是這樣, 是絕對的, 愛就愛到底, 不管你現在怎樣, 將來怎樣, 完全不談回報, 你怎麼樣我都愛你。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林前13:4-8

「真愛」也不是淡淡的, 無可無不可的, 無可奈何的, 乃是強烈的, 主動付出的 。好像基督耶穌的愛, 神兒子的愛, 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 頂撞他, 不信他, 嘲笑他的時候, 為我們死, 神的真愛就在此顯明了。「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雅歌8:6-7

他們既按這「真愛」立下盟誓, 神就按祂的大能力, 大恩典, 和所應許的, 賜福這對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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